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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统计局官员连续发文批驳我国灰色收入5万多亿的说法,而得出这一结论的学者王小鲁博士也旋即回应统计局质疑。这些讨论主要限于调查和推算的技术和方法,但由于问题的敏感性,引起了各界广泛关注。

统计局的数据频受质疑似乎成了中国的一个特殊国情。这类质疑其实早就在国内外学界出现了。最初是对GDP的是否高估的争论。出于对统计制度和统计数据的不信任,重新估算一些重要数据就成了学者甚至老百姓的一项重要工作。从CPI、到房价上涨,到住房空置率,草根数据都与官方数据差别甚大。最近一段时间以来,面对质疑,统计局多次撰文反驳。此番,针对学者个人的商榷尤为引人瞩目。应该说,出现这种较为宽松的公开讨论氛围,是一个进步。普通老百姓也能获得更多的信息,以便更加接近事实真相。

就灰色收入到底有多少来说,经过统计局的这些讨论,我们或许可以说“2008年我国城镇居民被统计遗漏的‘隐性收入’高达9.26万亿元,其中5.4万亿元是‘灰色收入’”的结论有夸大之嫌。例如,按照这项研究,2008年全国居民收入为23.3万亿,这占到了当年GDP的77%,如果是这样,那么国民经济远没有我们想象的那样失衡,政府和企业从GDP中拿走的份额并不大。

话说回来,就灰色收入这个课题来说,民间调查也是不可替代的。谁会把自己不规范的收入向统计局官员坦白呢?之所以要做这样的研究,就是因为这些收入没有被统计局统计在内,是隐性的,而在这些隐性收入中,又有相当大比重是不规范的收入。至今为止还没有人能给出更严谨的灰色收入数据,包括统计局在内。像民间学者自己组织的调查研究,总是存在着样本过小,样本代表性不强等缺陷,和统计局无法相比,在进行推算时,也有很多主观性的因素在里面。说到严谨性,拥有庞大队伍的统计部门也有很多毛病可以挑。

“灰色收入”的规模只能是估算的,估算就有误差,难以精确。尽管如此,这方面的研究还是提醒我们需要关注一些由此而来的社会问题。

灰色收入主要流向了高收入家庭。2008年中国城市家庭人均收入应为32154人民币,比官方数据高出90%。不过大多数人不用担心,自己的收入“被”增长了,因为主要是高收入家庭的收入被低估了,中低收入家庭收入和统计局的数据差不多。城镇10%最高收入家庭,隐性收入占全部城镇居民隐性收入总量的63%。而20%的高收入家庭居民的隐性收入,占全部城镇居民隐性收入总量的80%以上。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高收入组人均收入为43000多元,而推算的结果是139000元,是统计局数据的约3.2倍。

灰色收入规模庞大的推算,对于我们理解很多现实问题有帮助。我国总体上是中低收入国家,但却成为全球主要的奢侈品消费大国,最大的汽车销售市场、房价涨幅居前的国家,这些现象从统计局公布的收入数据很难得到说明。大家也都一直纳闷,为什么绝大多数人收入平常,却能支撑起这么大的市场呢?有了灰色收入这方面的研究,我们多少可以理解这些不同寻常的现象了。

灰色收入和隐性收入的浮出水面,我们可以减少对中国楼市泡沫、车市泡沫以及其他各类繁荣现象的担忧了。但与此同时另一重担忧却随之而来,那就是,中国收入差距要比官方数据严重的多。因为低收入者收入很透明,而高收入者要比我们想象的更有钱。中国一部分人的购买力是超乎想象的,这也为房价回调的愿望蒙上了一层阴影。并且,一些人把收入隐瞒起来,这种“藏富”行为,并不是低调的美德,而是有些收入不便向外人道也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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傅勇

傅勇

64篇文章 10年前更新

经济学博士,毕业于复旦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(CCES),现在上海从事宏观经济金融领域的研究工作。学术论文见于《经济研究》、《金融研究》、《管理世界》、《世界经济》、《财贸经济》、《经济学家》、《经济社会体制比较》等期刊,多篇论文被《新华文摘》、《人大复印资料》全载,担任《经济研究》、《世界经济文汇》、《南方经济》等杂志匿名审稿人,《上海金融》杂志特约评论员;上海金融法制学会会员;经济随笔短论见于《光明日报》、《解放日报》、《文汇报》等党政要刊及主要财经媒体,在《上海证券报》、《第一财经日报》、《中国经营报》等处担任专栏作者。本博客文字除明确注明转载外,均为个人观点,也仅为个人观点。 msn: fuy214@msn.com;email: fuyong214@yahoo.com.c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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